六部委重典治理“二房东”,企业呼吁不要“一刀切”

楼市资讯速报 2021-05-01 09:14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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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得注意的是,新政对打击租金贷也有重要措施。打击“租金贷”,是近期监管部门的政策常态,各地租赁新政也在提着方面的政策。李宇嘉认为,打击租金贷没错,但“堵歪门”的同时,要“开正门”,给租赁企业正常的融资渠道,中小微融资扶持很大,但对租赁企业的融资扶持力度很小。特别是,对于新市民、新就业大学生等租客来讲

来源:南方都市报

近日,住建部、国家发改委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网信办、银保监会等6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》。意见明确提出,租赁需求旺盛的大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立住房租金监测制度,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租赁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。南方+记者看到,新政除了有支付房东的租金原则上不高于房客租金、单次收取押金超1个月应纳入监管账户等重点举措外,还提出不得诱导租户使用“租金贷”、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租金监测等明确规定。值得一提的是,意见还要求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,要建立多部门协同的住房租赁联合监管机制,将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。

“二房东”以签合同的方式掌握了大量市场存量房源。资料图片

自从2016年鼓励规模化、机构化租赁以来,轻资产的租赁企业发展非常迅速,既有集中式的,也有分散式的,据不完全统计,在广州目前至少有200家以上。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,相比重资产经营的,比如招拍挂配建和自持,国企带头参与的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等,这类企业在经营上较大的问题是轻资产经营、扩张速度快,容易出现一些违规行为,比如黑二房东(随意涨租、苛扣押金、随意收取水电费等),以及长租短付,搞资金池,蓄意捐款潜逃。新政首次将这类企业进行了定性,纳入监管。根据住建部等六部委文件,规定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,以及转租住房10套(间)以上的自然人,就定性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,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,取得营业执照,其名称和经营范围均应当包含“住房租赁”相关字样。据分析,这类企业种类繁多,比如二房东,投资机构等。在珠三角核心城市,有代房东管理的二房东、有职业二房东(赚代理费或赚租金差价)、有投资者一次性包租很多套或一栋,然后装修后出租。但现实中,这类主体很难监管,他们往往利用互联网、微信和小广告开展业务,利用信息差、违规操作(比如水电费乱收取、以损坏室内设施为由不退押金等)获取租金受益。承租人利益受损失也难以有渠道伸张,损失不大、息事宁人。因此,迫切需要纳入监管。

对于新政关于打击长收短付的资金池行为,避免资金风险政策,李宇嘉认为,这是疫情后针对长租公寓暴雷现象,国家一贯的态度,主要目的是维护出租双方的权益。对于轻资产的租赁企业,更容易出现“长收短付”的资金池行为。这也是政策文件的重点内容。管住了资金,长租公寓的风险就降低了一大半。不过,由于各地不掌握这类企业的基本情况,加上他们运营灵活多样,很难监管到,政策能否落地,有很大难度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新政对打击租金贷也有重要措施。打击“租金贷”,是近期监管部门的政策常态,各地租赁新政也在提着方面的政策。李宇嘉认为,打击租金贷没错,但“堵歪门”的同时,要“开正门”,给租赁企业正常的融资渠道,中小微融资扶持很大,但对租赁企业的融资扶持力度很小。特别是,对于新市民、新就业大学生等租客来讲,“押二付一”的租金门槛是比较高的,建议要在住房普惠金融上下功夫,除了监管和管住,还要在金融服务上补短板。

广州一家租房企业负责人亦向记者坦言,常言道,“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,”近两年一些网络租房平台、二房东以及分散式租房企业的违法违规和投机行为,确实给行业和社会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,不仅扰乱市场秩序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,而且影响了政府政策实施、损害行业健康发展,这次六部委重拳出击,确实能够起到激浊扬清、扶正黜邪的作用。但同时也要看到,自去年疫情以来,许多诚信合法经营的租房企业遭遇少有的困难,尤其是实力不够雄厚的小微企业,仍亟需得到政府在金融政策等方面的支持。希望政策既要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,又要防止“一刀切”,以免误伤到正在艰难求发展的诚信守法企业,同时也给一些新业态的发展留下空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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